发布时间 : 2017-12-29 来源:
武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工商食药处字[2017]第00487号
案件名称:徐某民涉嫌使用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违法企业和自然人:武安市社民加油站
法人代表人姓名:徐某民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9月28日,武安市工商食药局工业园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武安市社民加油站检查时,发现该油站涉嫌使用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当日,经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及期限:罚款5000元,日期2017-12-13
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工商食药局,日期2017-12-13